不要以为超员是小事,一旦发生意外,后果不堪设想! 肥城交警将近期查处的超员违法案例进行曝光警示,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。 曝光台 时间:2021年7月19日 地点:省道1043公里处 违法车辆:鲁J66L53 违法行为:超员(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) 处罚:罚款200记6分 时间:2021年7月19日 地点:在省道243桃园镇路段 违法车辆:鲁JVU370 违法行为:超员(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) 处罚:罚款200记6分 时间:2021年7月28日 地点:在省道250路段 违法车辆:鲁J729M9 违法行为:超员(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0%) 处罚:罚款100记3分 时间:2021年7月30日 地点:在国道341与孙牛路路口 违法车辆:鲁UAN090 违法行为:超员(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0%) 处罚:罚款100记3分 许多人对车辆超员理解存在误区,交警蜀黍发现,认为多一个小孩子不算超员,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? 答案是:错! 问:私家车多坐一个小孩算超员吗?如果大人抱着小孩是不是“不算数”? 答:“超员”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,与乘坐人员的高矮、胖瘦、年龄均无关系。所以,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,就属于超员,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。 问:车辆超员会怎么处罚呢? 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: 1、对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、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给予记3分,罚款100元的处罚。 2、对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(包括20%)的,给予记6分,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交警提醒您,不驾驶超员车辆,不乘坐超员车辆,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,更是对亲人的生命安全负责! |